挑战赛奖励
挑战赛第一名的选手,将获得
“天目挑战者”称号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
挑战赛使用标本的提供选手,将获得挑战赛标本提供奖励
第三届“天目杯”挑战赛具体赛制
参赛选手
应战方
由“天目杯”大赛组委会、珠宝大辞典编委会及臻艺汇宝技术培训中心共同推选工作人员代表 1名
挑战方
第三届“天目杯”金、银、铜奖获得者,共3名;如有弃权,依排名顺延
标本来源
挑战赛标本由大赛选手提供(非强制,上限1颗)。组委会将依照选手百强排名收取15颗标本(参加挑战赛的选手不提供标本),经由专家组现场认定并随机抽取4颗作为比赛标本
标本规则
标本应在以下宝石品种范围内:
宝石:刚玉族、绿柱石族、金绿宝石、石英族、石榴石族、绿帘石族、辉石族、尖晶石、锆石、橄榄石、托帕石、碧玺、长石族、萤石、红柱石、蓝晶石、矽线石、榍石、符山石、堇青石、方柱石、磷灰石、赛黄晶、柱晶石、硼铝镁石、硅铍石
玉石:翡翠、软玉、蛇纹石、独山玉、青金石、蔷薇辉石、绿松石、孔雀石、石英质玉、欧泊、天然玻璃、异极矿、葡萄石、锂云母岩、绿泥石、方钠石、查罗石、苏纪石、硅孔雀石、菱锰矿、菱锌矿、羟硅硼钙石、蓝铜矿、杂蓝铜孔雀石、磷铝石、赤铁矿
有机宝石:珍珠、珊瑚、琥珀、象牙、贝壳、龟甲、煤精、硅化木、骨制品
人造/合成宝石:合成立方氧化锆、玻璃、塑料
及上述部分品种的合成品、优化处理品和常见仿制品
标本要求1. 长宽厚应大于5x5x3 且小于 30x30x30 (单位:mm);标本需为良好抛光之成品,不接受抛光条件差或未抛光的原石及碎块等作为标本
2. 标本须提供3年内开具的国家珠宝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NJQSIC)或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NGTC)质检证书
3. 标本经测试仪器列表(见下文)中所列仪器即可准确区分
4. 专家组将现场收取标本及证书并审核标本可用性
测试仪器宝石显微镜、折射仪、偏光镜、光纤灯、台灯、折射油、酒精、棉签、紫外荧光灯、10×放大镜、镊子、分光镜、二色镜、滤色镜、锥光镜、笔手电
挑战赛程
1. 初赛全国排名前100名的选手,在前往北京参加复赛及随之举行的半决赛、决赛时,可每人携带一颗符合规定之标本
2. 请选手务必注意标本保密,禁止相互交流、展示标本
3. 复赛阶段组委会将统计携带标本人数,并向选手发放标本保密袋
4. 选手将标本装入标本保密袋后,携带至决赛现场
5. 在决赛现场,组委会将隔离收取全部标本
6. 挑战赛环节,将有一名组委会工作人员接受大赛金银铜奖选手挑战(如有弃权,则顺延)
7. 专家组将现场对收取的标本进行可用性评估
8. 在符合条件的标本中,剔除参与该环节的选手所提供之标本,并在剩余的标本中随机抽取4颗,作为挑战赛赛题
9. 选手依照该环节赛制,对标本进行观察及测试
10. 最终成绩排名以正确率为第一顺位,正确率相同时以总用时决定排名,排名第一者获胜